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本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来源:岳阳楼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阅读:77次

岳经信发﹝2018﹞111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和发展局、财政局,城陵矶新港区社会发展部、财政金融部: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一三五”基本思路,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发展,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岳办发〔2017〕12号)、《岳阳市2018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岳帮办〔2018〕3号)和《岳阳市重点帮扶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财发〔2017〕13号) 等文件规定,现就2018年岳阳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支持方式

2018年市本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岳阳市2018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岳帮办〔2018〕3号)所确定的36家重点帮扶企业(与2017年帮扶方案确定的企业相同)。

项目支持采取财政贴息或以奖代投资金补助方式,企业同一年度只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

重点帮扶企业为扩大再生产能力或进行科技创新,在项目建设期内,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申请财政贴息。

重点帮扶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项目,可凭原始发票凭证申请以奖代投资金补助。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范围。申报企业为《岳阳市2018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岳帮办〔2018〕3号)所确定的重点帮扶企业。

(二)申报项目投资额度。企业申报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物流企业在500万元以上,重点帮扶企业申报项目如投资总额在200万以上,1000万以下,可申报“专精特新”项目,另有通知。

(三)申报项目建设时限。企业申报项目必须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的在建项目或新开工项目。此次项目申报是针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企业项目建设发生的贷款贴息或固定资产投资进行补助。

(四)申报以奖代投项目票据要求。申请以奖代投资金补助的企业,必须提供项目建设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的原始发票。

(五)申报财政贴息项目票据、凭证要求。申请财政贴息的企业,必须提供贷款合同,项目建设期(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的贷款计息单、贷款利息支付凭证,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支付凭证。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初审。企业所在县市区的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行文。

(二)复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项目复审。

(三)专家评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根据《岳阳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见附件)准备材料,申报材料需打印目录并装订成册。

五、上报方式和时间

(一) 申报资料要求。各县(市)区需报送联合行文、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一式三份(需盖章),项目申报汇总表word版需发送至市经信委新型工业化推进科电子邮箱;各申报企业需将企业申报资料编辑成册并盖章,报送一式六份(报市经信委5份,报市财政局1份)。

(

二)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新型工业化推进科    罗吉、范潇毅

电话:0730-8721331;邮箱:yy8721331@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龚秀莲

电话:0730-8840548

附件:

1.岳阳市市本级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及要求

2.申报项目汇总表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

附件一

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