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来源:岳阳楼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阅读:61次
岳经信发〔2018〕112号
各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和发展局、财政局,城陵矶新港区社会发展部、金融部:
为促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有效发挥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根据《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岳办发〔2017〕12号)、《岳阳市2018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岳帮办〔2018〕3号)和《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重点帮扶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岳财发〔2017〕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岳阳市重点帮扶企业和中小企业“专精特新”扶持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岳阳市2018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中的重点帮扶企业和市辖区十大重点产业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其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技改或新建项目;
(二)被授予为2018年度湖南省“小巨人”称号的市辖区范围内十大重点产业的中小企业和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帮扶企业。
二、支持方式
项目支持采取以奖代投资金补助方式。企业在2018年项目申报截止日以前竣工的项目,凭企业原始发票申请以奖代投资金补助。
市辖区范围内十大重点产业的中小企业和全市范围内的重点帮扶企业,被授予为2018年湖南省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岳阳市2018年重点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帮扶行动方案》中的重点帮扶企业,或是符合工信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二)重点支持省、市小巨人企业,小巨人企业应符合《关于印发<岳阳市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经信发〔2018〕28号)中的企业条件。
(三)项目总投资额在200万元(不含土地购置款)以上、符合“专精特新”发展方向。
(四)未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近两年未受严重行政处罚。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企业所在县市区的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联合行文;
(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拟扶持项目,提出企业扶持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三)企业扶持资金安排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下达。
五、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一)企业“专精特新”项目申报材料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
2.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核准、备案文件或批文;
3.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4.项目支出明细表(格式见附表);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6.项目建设说明书,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其他需提供的说明企业符合“专精特新”要求的相关材料;
8.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9.项目支出原始凭证及发票(注:市级“专精特新”专项2017年度已支持过的企业,再次申报新的项目,提供2018年发票)。
(二)年度省批“小巨人”企业奖励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等相关证件;
2.省级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
(三)上报时间
上述文件和申报资料一式6份,其中:报市经信委5份,报市财政局1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邮箱。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科颜琰
电话:0730-8721236;邮箱:yysme@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龚秀莲
电话:0730-8840548
附件:
1、岳阳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项目资金申请表
2、2018年度市级扶持项目支出明细表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7日